![]() 本协会由惠州市各界热心从事心理咨询研究与实践的团体和个人以自愿为原则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学术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本团体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团体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全体会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全面推进本市心理咨询工作的发展,提升志愿者工作的内容,为提高全市人民的心理健康做出贡献。 一、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1、组织开展心理咨询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2、组织心理咨询的理论和实践的学术交流。 3、开展心理咨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宣传和推广。 4、组织心理咨询志愿者等公益性的活动。 5、发展新会员,开展对会员的心理课程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员幸福的能力。 6、监督持证上岗,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二、会 员 凡承认和执行本会章程、热心于心理相关事业,愿意出事心理公益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1、有国家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社工、教师、职业医师、人力资源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指导师等与心理相关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证书者,以及心理学大专以上学历的心理爱好者。 2.具有从事心理、教育、社会服务、健康管理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为团体会员单位;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明资料,经协会理事会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 、个人会员缴纳会费(100元/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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